为有效推进“全国大别山红色教育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 创建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县创建“全国大别山红色教育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LOGO以及“新县质量精神”宣传口号。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名称
新县开展全国大别山红色教育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工作宣传口号、LOGO以及“新县质量精神”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全国大别山红色教育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新县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活动时间
征集活动自2017年8月10日至8月30日截止。
四、应征者要求
(一)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内所有关注创建工作的个人或团体。
(二)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原创者。
(三)应征者必须正确填写投稿方式中规定的内容,并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
五、应征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全国大别山红色教育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LOGO:
围绕新县大别山红色教育游品牌形象宣传定位用语,充分体现“全国大别山红色教育游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工作在促进大别山红色教育游产业品牌建设、诚信建设,加快大别山红色教育游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目标要求。
“新县质量精神”宣传口号:
立志高远,主题鲜明,充分突出新县城市特色和质量发展理念,具有鲜明的倡导性。
(二)作品形式:通过文字、图片形式分别体现宣传口号,LOGO。做到主题鲜明、寓意深远、定位准确、通俗易懂、逻辑清晰、简明扼要,富有吸引力和亲和力,具有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应征作品:可分别应征红色教育游口号、LOGO和城市质量精神口号,也可共同应征。必须为应征者原创,抄袭他人成果者取消资格。
六、投稿方式
(一)此次应征作品可以采用邮寄、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投稿3种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全国大别山红色教育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新县潢河北路159号新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邮编:465550;联系人:孙政春 、扶玉婕;联系电话:0376-2797769;电子邮箱:xxzmppsfq@163.com。
(二)请在函件上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宣传口号及LOGO应征”字样,并附上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七、评选方式及奖励
投稿截止后,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各10个入围奖,入围作者将获得奖金200元,并在此基础上各评选出一个口号为较终创建工作宣传口号,奖励1000元(奖金不累计,以较高奖励为准)。
八、相关声明
(一)所有应征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获奖者凭身份证领取奖金。应征作品恕不退还,相同应征作品以先投稿件为准。
(二)应征人需提交纸质或电子版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三)应征者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抄袭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四)主办方拥有所有应征作品使用权。
(五)此次评选获奖情况将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本次活动相关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全国大别山红色教育游知名品牌
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县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